水产学院关于开展2020—2021学年2017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段可馨发布时间:2020-09-10浏览次数:247


各研究生同学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2017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院2020-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。

一、参评范围
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、入学时人事档案已转入中国海洋大学的、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(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)。

二、参评条件

(一)具体参评条件详见《水产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(2017级)》(附件1)。

(二)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能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:

1. 评选学年内,累积离校时间超过150天者(不含因公请假和寒暑假);

2. 评选学年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;

3. 未按规定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者;

特别说明:尚有欠费的研究生(包含贷款金额不足以缴纳其所欠费用者)尽快缴费,学校将于923日再次与财务处核对欠费情况,对仍存在欠费情况的研究生,学校将直接取消其学业奖学金且名额不再递补。

4. 已办理休学且休学期为一年者;

5. 通过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联合培养者(已完成该项目且办理回校手续的除外);

6. 其他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的情况。

三、日程计划

序号

时间

工作内容

911

参评人员核对参评名单(附件2

916日前

1、班级内形成学业奖学金成绩计算小组,根据实际情况,细化评奖细则,进行公示及备案(公示结束后小组成员名单及评奖细则需提交至研究生秘书处);

2、成绩计算小组审查论文/专利申报材料,计算论文/专利得分及社会活动评分;

3、成绩计算小组核算总成绩并于班级内部公示成绩2天;

4916日向研究生秘书报送《学业奖学金成绩汇总表》(附件2)电子版、每位参评人员提交《水产学院学业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3)纸质版、经导师签字认可的支撑材料(中文文章封皮、目录、首页,专利复印件,英文首页和检索页并标明影响因子)。

919日前

1、学院计算总成绩。

2、研究确定评奖名额及评定结果,并公示3天。


未尽事宜,请及时与学院联系。

联系人:丁老师,联系电话:0532-82032973,邮箱:dingqian@ouc.edu.cn

水产学院 

20209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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